法律问答

个人注册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律上有哪些规定

公司成立
2023-08-27 08: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2、公司成立后,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出资人应当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责任;
    3、其他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1、注册公司不成功,出资人的法律责任和合伙一样,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2、注册公司成功,注册资本未缴足,要补足,有可能会导致公司有限责任的否认,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等。3、注册非法目的的公司,则要被注销,如果触犯行政法律、法规和刑法要承担相应责任。4、公司成立后公司对外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除非股东和公司财产等不分。5、注册公司后,抽回出资的,构成抽逃出资罪。法律依据:《公司法》。
  • 个人注册公司只能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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