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机动车登记证丢了怎么办,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2023-08-27 08:4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车辆登记证丢了怎么办
    1、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可以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原则上必须由机动车所有人本人来办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办理时所需的材料有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等。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号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申请人可以申领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补领、换领机动车号牌的,原机动车号牌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二、登记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1、车主携带所需资料,开车车辆注册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办理;
    2、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3、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查验完成后,车主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4、接着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5、装订手续后,在等候区等待叫号办理业务,然后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6、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7、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办完成。
  • 如果机动车登记证丢失了,驾驶人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的,需要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进行补办。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的,补办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口还需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