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朋友的介绍下,我认识了我们那边的一个男孩子,只是通过QQ聊天,并未谋面!我把以前和男朋友的事情都告诉了他,就是仅发生过几次同居关系的事情,现在我们的关系彻底僵了,他跟别人说我跟以前的男朋友同居了一年!理由是我向别人说了他跟他以前的女朋友!但是我在跟别人讲起时绝无提起你和前女友同居的关系!我们那边的思想很传统,如果这种事情传开的话!也不好见人!这种行为属于犯罪吗?

2019-06-05 19:2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规定 可参考以下条文第8条:“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第11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第12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 同居时生的孩子是非法的,如果你们现在结婚了,之前的孩子入了户口也是在婚姻范围内的
  • 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一种特殊存在状态,根据法律的规定精神,应该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对外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居住的关系。同居关系分为事实婚姻、非法同居、未婚同居以及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的婚姻等情况。
    同居期女方告男方强奸罪名不成立,同居是男女两性自愿在性关系基础上共同生活,不存在一方强奸另一方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