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故意打低绩效不发年终奖怎么办?

讨薪
2023-08-27 09: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不发年终奖的行为一般是不算犯法的。年终奖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由公司规章制度决定,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年终奖给不给,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要看员工和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是否规定,根据绩效考核确定年终奖数额,或者按照惯例每年都发放年终奖。像这样的年终奖可视为工资一部分,因此这种情况下年终奖是不能少给员工的。员工离职后,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视为拖欠工资。另一方面,在员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发放数额、以及发放对象。或者通过抽奖的方式发放给员工,这些奖励就应该视为福利,年终奖给不给员工取决于用人单位。也就是说,年终奖归为福利,公司是否发放,都是由单位做主。有些单位将员工在年底离职,视为自动放弃年终奖,这样员工也是无法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公司支付年终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 如果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年终奖而用人单位不发的,属于违约行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仍然不履行的,直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是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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