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陪产假期间工资如何算,怎么规定的

讨薪
2023-08-27 09: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陪产假期间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陪产假没有统一规定,具体要参照当地的规定,如果当地有陪产假政策的,在陪产假期间,要按照劳动合同标准发放,不得降低其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陪产假期间工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陪产假没有统一规定,具体要参照当地的规定,如果当地有陪产假政策的,在陪产假期间,要按照劳动合同标准发放,不得降低其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位补差额。2、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生育保险,那职工在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是按照职工合同工资的标准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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