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董事长的职责是什么

2023-08-27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董事长的职责是:
    1、制定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
    2、监督该目标的实施;
    3、主持和召集董事会议;
    4、主持决定企业的重大决策的作出。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董事长的职责如下:
    1、主持和召开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2、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
    3、组织讨论和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目标和利润指标;
    4、组织讨论和签订公司年度财务收支预算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组织讨论和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等。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董事长的职责是,召集与主持股东会会议;召集与主持董事会会议;领导董事会的工作;主持制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重大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