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资配备的手机,允许我我带回家中。但是晚上遭入室盗窃,我的现金和公司的人手机被盗窃了。工司对于手机的损失,提出让我赔偿,我应不应该赔偿呢?赔偿的话,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8-27 09: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当事人可以委托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鉴定,应当折价赔偿。
  • 法律分析:是的。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如因失误或其他过失行为损坏,或遗失用人单位的财物,理应照价赔偿。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可以要求国家赔偿,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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