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鉴定的一般程序,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8-27 10:4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能力一般是按下列程序来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提交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包括:单位或职工一方依法提出鉴定的申请;将诊断证明及有关检验材料送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进行鉴定,作出结论;将该鉴定结论通知申请鉴定人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被认定为工伤后,由单位或职工一方依法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组织专家提出鉴定意见;最后根据该意见作出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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