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何走,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8-27 11: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走:
    1、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
    2、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寄送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准备答辩状;
    4、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5、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规定是:一般应先由原告向法院递交一份起诉书、副本和相关的证据。然后,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等进行相关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如果受理的,应先组织调解,调解无效,且确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判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是:首先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寄送起诉状副本,要求被告在规定期限内准备答辩状;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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