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包活的,和公司没有合同,工人受伤。我有多大责任

工伤索赔
2023-08-27 11:2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在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的,如果单位不申请认定工伤的话,员工也可以自行申请。一般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的材料都有什么: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事故情况材料;
    5、有关旁证材料;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事人在工地劳动受伤,但没有劳动合同的,同样可以按照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但是需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雇佣关系。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非劳动关系中用工受伤的赔偿办法:用人单位将自己的经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用工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个人挂靠其他单位进行经营,其聘用的员工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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