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婆家虐待我和孩子,打我们的时候打死我,平时精神虐待我,我该怎么办?

2023-08-27 11: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者维权的方式有如下几种:(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2)向当地民政部门、妇联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4)留存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 通过残忍手段对人造成精神或者身体创伤的都算虐待。虐待是一个人以胁迫的方式控制另一个人的一种行为模式。虐待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恐惧,使女性不能做想做的事,或强迫女性以不情愿的方去做事。虐待包括使用人身暴力和性暴力、威胁和恐吓、情感虐待和经济剥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1.发生于家庭内部,较一般的虐待行为有更大的危害性、隐蔽性,
    2.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受害者的人身权,例如: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婚姻自主权、性权利等;
    3.施暴者在主张上出于故意的,而且,施暴行为在时间上具有一定连续性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