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农民工,已认定工伤九级。每天工资100元。请问三个一次性赔偿具:具体怎么算?

工伤索赔
2023-08-27 11: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数额需要结合伤残级别、月平均工资、医疗费用、辅助器具和停工留薪天数等进行综合计算。建议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索赔。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劳动法的工伤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农民工不同的因工致残等级,享受不同标准的待遇。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的还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