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先动手打架谁的责任呢,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27 12: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打架斗殴先动手的不一定责任更大,要具体根据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来判断。打架斗殴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等法定加重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打架对面先动手,还手一方是否有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讨论:
    1、不管是谁先动手,若是双方均有故意伤害的意思,双方都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要负责刑事责任。
    2、若一方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实施更加严重的伤害行为,还手方实施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此时还手一方不构成犯罪,而是正当防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打架并不一定是谁先动手谁责任大。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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