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成立
2023-08-27 12:4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如下:
    1、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2、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第六条规定,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第八条规定,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
    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不得作为字号,另有含义的除外。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企业只能登记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名称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规范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第六条
    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 公司名称的要求如下:
    1、只能有一个名称;
    2、不能与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相近;
    3、名称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
    4、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5、不涉及禁止包含的内容和文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资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收到企业提交的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登记主管机关核准预先单独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后,核发《企业名称登记证书》。
  • 注册企业名称的要求:
    1、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
    2、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3、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七)违背公序良俗或者可能有其他不良影响;
    (八)可能使公众受骗或者产生误解;
    (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三)使用或者变相使用政党、党政军机关、群团组织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和部队番号;
    (四)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名称及其通用简称、特定称谓;
    (五)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六)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