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钱给别人然后没还我还把我拉黑了怎么办不在一个地方。一个同事问我借一千到现在不还钱还把我拉黑了所以联系,怎么要回这个钱

债务追讨
2023-08-27 13: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把钱借给别人要不回来可以这样处理:
    1、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约定具体的还款方式和时间。
    2、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不愿意还款的,当事人可以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维权。
    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一、把钱借给别人,对方不还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借款:
    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也可以约定或者订立新的延期偿还合同
    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诉讼状,法院依法受理。
    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回借款,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相关证据,主要有:借条、双方借款时的录音或电话、银行转账记录以及对方收到借款等证据。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借了钱却要不回来,借款人欠钱不还的,贷款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尽快还款,如果借款人仍然拒绝偿还的,贷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其债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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