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的员工能可以当子公司高管。你与母公司是劳动
合同关系,它指派你任何任务,你完成后取得报酬,而与工作的地点是否在母公司无关!公司董事一般由公司股东担任,也可以由非公司股东担任;监事是来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监事。因此母公司董事可担任子公司董事;也可以单独担任子公司监事,但不能既担任子公司董事又担任子公司监事。法律依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指
自然人、
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构成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如自然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就生产经营所得只需缴纳一次税金,即个人所得税。如设立为公司,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就股息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自然人投资设立企业在考虑税负的情况下,应选择非法人企业,即合伙企业组织形式。
但在实际生活中,合伙企业受经营条件限制,并不能满足经营者的需要,因此一些法人企业可以选择投资设立下属公司的方式进行税收安排,即选择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进行纳税筹划。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盈利或亏损,均不能并入母公司利润,应当作为独立的居民企业单独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子公司微利的情况下,子公司可以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使集团公司整体税负降低,在给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应补税差,则设立子公司对于整个集团公司来说,其税负为子公司缴纳的所得税和母公司就现金股利或利润补交的所得税差额。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形成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其实现的利润或亏损应当并入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纳税。如果是微利,总公司就其实现的利润在缴纳所得税时,不能减少公司的整体税负,如果是亏损,可抵减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巨额亏损的情况下,从而达到降低总公司的整体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