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7 14:0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追加股东为被告应满足如下条件是:
    1、前提条件。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主体条件。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
    3、程序条件。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追加股东为被告应满足如下条件是:
    1、前提条件。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主体条件。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
    3、程序条件。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 法律分析: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是:1、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3、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 追加股东为被告的条件是:1、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由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公司的债权人提出;3、公司的发起人已经被起诉要求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