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分割同居财产的具体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财产是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的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