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罚款在哪里交,法律怎么规定

行政处罚
2023-08-27 14: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交通罚款去哪里交
    1、交通罚款去哪里交。违章分为现场和非现场两种。如果是违停被贴罚单,这种就是现场违章,当车主收到罚单后,就可以直接到罚单上指定的银行去缴纳罚款。如果是闯红灯被电子眼抓拍,这类非现场违章行为的,一般会接到通知单,然后交管部门确认罚单,最后去指定银行交罚款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章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 一、交通罚款在哪里交
    1、交通违章的罚款,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如果开通了网上银行的,也可以通过手机网上银行进行自助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交通违章的行为有哪些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离带掉头、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 一、交通罚款交到哪个部门
    1、交通罚款交到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驾驶人一般是要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交警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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