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男性虚岁23女的21能不能领结婚证?

结婚
2023-08-27 14: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男的21岁可以领结婚证吗
    男的二十二周岁可以领结婚证。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法律条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领结婚证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性年满二十周岁可以领结婚证。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女性年满二十周岁的,可以领结婚证,除此之外还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男性年满二十二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5、双方都无配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