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准备转正的时候,医院已经工作了五个月,都是试用期工资

2023-08-27 14: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医院试用期有工资吗
    1、医院试用期是有工作的。医院在招用员工时,可以和员工约定试用期,但是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且还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医院编制有试用期吗
    医院编制是有试用期的。医院作为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然后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也就是说,医院在招用员工时,必须是有12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的,医院有权进行辞退。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职工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依法报国务院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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