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法院如何解除同居关系,怎么规定的

同居
2023-08-27 14: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关系要想解除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要处理好孩子、财产、债务等问题;也可以以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上述问题时,同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解除同居关系的方法:双方自行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当事人申请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会受理,因为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院受理解除同居纠纷案件的要求如下:1、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2、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满足其中一条的,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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