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伤残鉴定的期限,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8-27 15: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伤残鉴定期限的规定: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一般是30日内;在单位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提出申请;而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或职工一方可及时去申请劳动能力的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伤残鉴定的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但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 工伤伤残鉴定时间规定有:
    实践中一般要求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伤残鉴定。
    一般而言,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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