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另一半有偿还义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8-27 15: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一方有债务,婚后另一方不一定有义务偿还。一般认为婚前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个人婚前所欠之债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否则该债务就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应当直接以个人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其配偶不用对债务人的婚前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一般婚前一方有债务,婚后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因为一方的婚前债务一般属于这一方的个人债务,所以配偶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但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则此时债务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前一方有债务的,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婚后的家庭开支,那就是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就算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不是所有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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