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跨市住院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
2023-08-27 16: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不固定的。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疗所报销比例都是不同的,但一般都是在百分之60到百分之20之间,三级医院一般会是在百分之40左右,二级医院的占比差就很大最高会是百之60最低在百分之40,一级医院医疗比例就是属于固定的是百分之60,而诊所一般会是百分之20左右。法律依据: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法律分析: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是不固定的。不同地区,不同级别的医院医疗所报销比例都是不同的,但一般都是在百分之60到百分之20之间,三级医院一般会是在百分之40左右,二级医院的占比差就很大最高会是百之60最低在百分之40,一级医院医疗比例就是属于固定的是百分之60,而诊所一般会是百分之20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法律分析:(一)市内住院费用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二)转外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比市内降低10%;(三)因个人原因,未在定点医疗机构网上结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四)在市内非定点医院就医住院的,先由个人自付10%后,按照规定比例报销。法律依据:《林甸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依据,工资总额的统计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范围执行(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第十二条 职工的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为依据,高于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纳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基数。第十三条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5%,其中:单位8.5%,个人2%。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单基数管理,企业实行双基数管理,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0年,缴费年限不足的,按照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的缴费基数进行一次性补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