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恢复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
2023-08-27 17:0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的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可执行的证明材料,且经法院核实,材料不得进行伪造、变造等要保证真实性;
    (3)不能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在法定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注意时效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或者其代理律师查询和了解被申请人人的相关财产线索;
    2、拟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到执行法院;
    3、法院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4、立案后,进入执行程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
  • 申请执行人要求恢复强制执行,应当向执行局提交书面的申请书,执行局就会予以恢复。恢复强制执行的案件有:(1)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2)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3)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4)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当事人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有两点,一是之前的强制执行程序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二是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且需经法院核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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