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用公章免责承诺书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8-27 17:2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欠款人写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要看承诺书的具体内容。承诺书和借条是不一致的,前者主要是对于借款承诺还款。或者是存在着债务的事实的证据。承诺书属于合同,还款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生效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首先,双方要表意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前提;其次,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这是合同有效的前提;若协议的缔约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进行的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标的属于其所有等等。最后,协议的生效条件达到,若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双方签字或盖章即生效,约定生效条件的,双方不仅要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还需生效条件成就。具体到还款协议时,首先双方应该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当事人,其次,还款协议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最后,双方应规范签字或盖章。


  • 法律分析:免责申请都不要写,公章也不能借。对外仍是单位承担责任,对内可以向借公章人进行追偿。可以对其授权范围进行规定,但是如果第三人不知情的,进行了范围以外的活动,因而产生了债务的话,还是要承担责任。 所谓的免责证明对善意第三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