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病假时间和工资问题

讨薪
2023-08-27 18:5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病假期间的工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休病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算。法律依据:病假期间的工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休病假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可以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算。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法律分析:关于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关于企业职工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过去凡已实行劳动保险的单位,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即:职工请病假六个月以内的,工龄不满8年者,根据工龄长短发给本人工资锝60%到90%;工龄满8年以上者,发给本人工资的100%;请病假在六个月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40%到60%。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下同)的,原工资照发。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足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按天计发,下同)(2)工作年限11年及以上的,原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下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2)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3)工作年限21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4、上述工作人员中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的人员,其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其病假期间工资可在相应工作年限计发病假工资基础上提高10%—15%,但最多不得超过本人原工资数额。法律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第三条 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一)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二)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一九四五年九月二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
    上述(一)、(二)、(三)项工作人员中,获得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授予的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仍然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的工资,经过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