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毁坏他人名誉罪判几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3-08-28 04: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毁坏别人名誉罪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毁坏别人名誉的认定:
    1、构成毁坏别人名誉罪的,必须是严重的情节;
    2、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必须局限于刑事处罚不足;
    3、诽谤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的;
    4、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等,因此损害别人名誉并不一定构成犯罪,构成毁坏别人名誉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关于侵犯名誉权可判刑几年的问题,如果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法律分析:侵犯名誉权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侵犯名誉权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表现为对当事人的名誉造成侵害,或者是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的姓名、肖像权从事非法经营行为,导致当事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