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3岁在位工作了12年,单位没交社保,现在单位辞退应怎么赔偿?

无故辞退
2023-08-28 06: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未交社保,工伤应当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该伤者是男性,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规定之情形)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如果该伤者是女性,则已超出退休年龄,关于离退休人员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各地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异。
    3、如北京市、厦门市,天津市等地明确规定不得认定工伤。而上海市等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但工伤保险待遇由聘用单位支付。另外,如河北省等地没有就离退休人员以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劳动者的工伤认定情形单独作出规定。
    4、只能说存在地区差异,建议咨询一下当地人社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劳动者在没交社保时被辞退,如果属于非过失性辞退,单位要支付给劳动者补偿。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届满一年,单位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且欠缴的社保要及时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要求公司补偿金,每为公司工作一年得到一个月补偿金,每月补偿金按照你上年平均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没给交养老保险也可以要求公司补偿20年没交的养老保险金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