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社保补缴是否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3-08-28 06: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保补缴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社会保险机构申请登记。用人单位如果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缴。补缴保险费的期限,应由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决定。如果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职工可随时寻求劳动监察保护,且不受追溯时效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没有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社保补缴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缴;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查询其账户,并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社保补缴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规定的期限内补缴;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查询其账户,并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