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双眼车祸缝了里外二百多针够伤残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8 08:2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首先,重伤或轻伤属于伤情鉴定,而几级伤残属于伤残鉴定,属于两个不同的鉴定;
    其次,因交通事故受伤,可以做伤残鉴定,如果就赔偿问题无法与对方达成共识,依法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的,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1.非本次外伤所导致的治疗费用;2.超过国家社会医疗保险规定范围以外的用药和治疗费用。保险公司仅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

  •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需要在正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去申请,那么异地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或者发生医疗过错后,建议是在事故发生地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