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收购原公司员工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
2023-08-28 09:0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公司被收购了,对于原公司的员工有两个处理方式:一、劳动合同继续与新公司有效,工作年限计入到新的公司;二、劳动者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原公司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年限重新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企业被收购后员工的处理如下:
    1、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员工可继续任职,工作年限和社保福利等连续计算,对员工无影响;
    2、新公司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获得经济补偿。
    一、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确定并执行清算方案;
    2、清算期间,登报公示;
    3、注销社保账号;
    4、注销税务登记;
    5、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
    二、企业设立的条件包括: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企业名称,建立符合企业要求的组织机构。
    总而言之,企业被收购,原来的劳动合同应该继续履行,如果不履行的,企业就得支付给该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被收购,员工劳动关系处理方式有:由原公司处理劳资关系;由新公司继承劳资关系,然后劳资之间协商解决。
    1、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不继续履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支付,每满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计算基数为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