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电动车追尾我的摩托车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28 09: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电动车追尾电动车交警怎么处理
    1、电动车追尾电动车交警处理如下:
    (1)由交警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追尾责任怎么认定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在于电动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法律分析

    正常情况下,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在于电动车,理由是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该负全责。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同时,汽车要在夜间把尾灯打开,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 。如果是汽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汽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