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发现怀孕怎样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
2023-08-28 09:3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发现怀孕的情况下,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后申请复婚,或者生下孩子后,可要求前夫支付抚养
    经过登记生效后的离婚申请,想要撤销原来的离婚判决或恢复原来的婚姻关系是不可能的,除非复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一方反悔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安排,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
    一方对这种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登记反悔的,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一、在女方怀孕期间,如下情况可以处理离婚事宜:
    (1)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同意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2)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并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
    (3)女方也可以在此期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男方在此期间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离婚请求的。
    二、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处理方式:
    1、如果双方协商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的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女方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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