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房者买到烂尾楼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2、烂尾楼其实是开发商预售的房屋,收取的预售款应当用于
工程建设,造成烂尾一般是挪用资金用于其他建设,所以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
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