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规定

房屋产权
2023-08-28 09: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办房产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到遗失契证台办理,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明文件,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3、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
    4、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5、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发领证通知,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补办房产证的手续是:房屋产权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到房管局申请办理补证,等待出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 补办房产证的手续有:
    1、准备补办的材料。想要补办房产证首先要准备好补办申请,如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双方共同申请;
    2、备案查档。在补办房产证之前应该去查一下档,缴纳一定的查档册费用之后,房地局便会发出临时收据,对申请的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声明。《房屋遗失声明》准备好之后就进行登刊,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
    4、勘丈入册。以上步骤完成之后再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审查。由当地的房产局负责补办手续的初审、复审、审批;
    6、发证。在前面几个步骤都完成了之后,就可以补发新证了,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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