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证明到哪里可以开?

2023-08-28 09: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证明开不了到当地民政局或居委会咨询。未婚证明是“单身证明”,广泛应用于房屋抵押、求职等事务中,不少单位要求群众办事时再到民政部门开出一份或多份无婚姻记录证明。如民政部门不给出具未婚证明,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社区办询问是否可以出具,但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建议具体致电当地民政局或居委会咨询。
  • 未婚证明,事实上就是俗称的“单身证明”,被广泛用于房贷、办理产权、求职等事项中,不少单位不认结婚证、离婚证,要求群众办事时再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如果民政部门不给开具未婚证明的话,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辖区的居委会或者是社区办询问是否可以开具,但是因为每个地区政策性规定不同,建议具体打电话询问当地民政局或是居委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 证明自己未婚,需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单身证明,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2、异地证明自己未婚要去当地开具单身明,应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即城镇由当地街道居委会开具,农村由乡镇政府开具。如果要到外地办结婚手续,除了未婚证明外,还要带上户口证明。填写证明:身份信息;从未登记结婚;离异后未再登记结婚;丧偶后未再登记结婚。我单位对所提供证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较后单位填写人签章:单位组织(人事、保卫科)章;年月日。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