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验资流程如下:一是选择合适的验资机构,并向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名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投资者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4、银行账单和对账单;
5、公司住所证明材料;
6、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印章;
7、其他验资机构需要的材料。二是等待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此外,在提交上述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注册人选择货币资金出资。
1、在银行账户投资资金时,需要在银行单据用途一栏注明投资资金;
2、如果多个投资者同时将资金投入银行账户,应分别提供投资单据,包括账单和对账单;
3、实际投资者应当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投资者一致。
二、如果注册人选择实物出资。
1、确保投资者对用于投资的实物享有所有权;
2、确保用于投资的实物经过专业评估,并有评估报告;
3、投资后,需要办理实物所有权转让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九条
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