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是:
1、文义解释原则,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有益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
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
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