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
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六条
老年人可以与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养老机构等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或者其他扶助协议。
负有扶养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该老年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