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辞职了,辞职书交给了老板,他说把辞职书放在他那里,然后就让我回去上班了,再过几天去问他,他说还要找我上司核实一下,这样一拖再拖,想问一下,辞职书必须要老板批准才有效吗?还是不管他批不批准,只要我提前30天把辞职书交给他就行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8 10:2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劳动者的辞职文件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即可生效。若劳动者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了书面的辞职文件,用人单位不予批准,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制造障碍,包括扣发工资、档案等,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规定来看,法律赋予劳动者自由辞职的权利,在劳动者没有签订服务期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按照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

  •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一般来说,辞职时是递交辞职申请书的,只有在辞职申请书被驳回,而自己又决心辞职的时候,才提交辞职报告。辞职申请书,一般是自己手写或者机打,和信件相类似,比较随意没有具体的格式,只要交代好主体,辞职时间,辞职原因以及辞职者是谁就可以了。具有一定的随意性。而辞职报告一般是由公司确定具体的格式,附带相关的审批签字流程,具有正式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劳动者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后,是否需要公司老板在劳动者的辞职报告上签字是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内部之事,劳动者无需考虑该问题。

    劳动者依法辞职程序及手续:



    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切记:要求公司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相关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法律依据:《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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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