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关于用工资还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讨薪
2023-08-28 10: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工资还欠款,不会强制执行一辈子。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待被执行人恢复经济能力时,再要求其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欠款强制执行不会是一辈子。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
    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
    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欠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一般6个月内执行结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3.64.65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