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单位受伤,单位没给交保险,右手中指截去2厘米左右,现在单位出钱出人在治疗和护理,请问出院后我还能得到什么赔偿,谢谢!

2019-06-06 02:34: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只要你和用人单位建立关系了就享受工伤待遇(这是职工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权”)
    2、如果你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那是工厂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所有赔偿都是用单位承担) 根据你所表述的肯定是工伤, 工伤的法定程序如下: 工伤认定(到你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鉴定(等你伤情基本问题后再鉴定)如果鉴定有级别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支付你的工伤待遇。 工伤享受如下待遇 住院期间待遇: 【医疗费、伙食费(伙食费用你可以打12333咨询你们社保局)、护理费(你可以参照当地护工标准、也你可以参照护理人员的收入)、停工留薪期工资:(就是你不上班的工资按照你本人的实际工资发放)】 等你的伤情基本稳定以后接受工伤鉴定后如果有级别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 等你离职的时候(享受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参照《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备注: 主要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目前你要主要学习下:两部法律的工伤认定部分、还有个就是工伤的情形。

  • 1、只要当事人需要继续参保的,用人单位停止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原因)就要办理社保转关系转接手续;
    2、办理该项时,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事先咨询接收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只有对方同意接收该关系的,才能办理转接手续。一,转移社保关系的手续及需要的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第二代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二,社保续交的方式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2,具体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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