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编上岸后没有签合同,现在辞职要求赔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8 12: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合同后想辞职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要具体看一下你们的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员工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承担违约赔偿,但违约赔偿的数额不能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根据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比例确定数额。
  • 法律分析: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的,在合同未到期辞职的,劳动者只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一、合同未到期辞职要付违约金吗
    1、合同未到期辞职是否要付违约金,视情况而定:
    (1)合同没有到期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二、合同成立三个必要条件是什么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