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听说有新婚姻法了,我有个儿子,我离婚想要他,可是男方不同意,说男孩必须归男方抚养,新婚姻法怎么规定孩子抚养权的?

2018-08-11 13:4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5,抚养权判归男方的情况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如女方有遗弃、虐待子女行为,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女方生活的。如女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女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B、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随男方生活。C、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男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同样这里的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男方照顾孙子女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7)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父生活的。
  • 谁先提出离婚无所谓;子女抚养方面,法院首先尊重双方协商的结果,如协商不成,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等因素确定,一般不改变孩子现有的生活环境。原则上,孩子若在2周岁以内,一般由女方抚养;2-10周岁的,要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抚养条件,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标准一般为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当然也有法官按照对方每月固定收入或者当地平均工资的20-30%判决.抚养费支付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
  • 法律条文《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