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出生于1995年3月4日,2003年 12月2日至2009年3月1日期间,先后盗窃他人财物共计2万元;2009 年4月5日至2011年3月1日期问,先后盜窃他人财物工万元、抢劫他人财物3000元; 2011年3月5日至2013年2月期 问,叉先后盜务他人财物共计5000 元。 问题: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

暴力犯罪
2023-08-28 13:08:11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盗窃他人财物的的处罚:
    1、行为人盗窃他人财物的,盗窃数额较大或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持械盗窃、扒窃行为的,构成盗窃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盗窃他人财物的处罚:
    1、构成盗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存在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存在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