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条件算是孤儿
1、孤儿的认定标准是失去父母或父母双亡的儿童或者是未成年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孤儿才可以被
收养。国家、社会和公民对孤儿的救助有多种方式,如对孤儿上学进行资助,助养孤儿、收养孤儿和向社会福利机构捐赠款物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
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收养孤儿应当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三、收养孤儿需要哪些证明
1、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2、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3、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收养人收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4、收养人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证明收养人无犯罪记录;
5、如果收养福利院的孩子,需要给福利院交一定的孩子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