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后有居住权

遗产继承
2023-08-28 13: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离婚后的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父母的房子赠与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父母在婚前赠与子女的,一般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2、父母在婚后赠与子女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并且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的,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未明确表示的,夫妻一方在婚后获得的赠与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法律分析:子女的房子父母是否有居住权要看子女是否同父母通过合同或者遗嘱设立。根据生效的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居住权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设立,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