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监护权协议可以转让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3-08-28 14: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护权协议一般不能转让。但若该监护权为意定监护的,则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就监护协议进行转让。且只要该协议内容不违法,能够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依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 监护权协议不能转让。监护权是监护人的法定权利,公民自己无权转让。监护权方式变更的情况如下:
    1、发生法定事由如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法院可撤销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2、相关厉害关系人对监护人有异议的,可向法院或相关部门指定监护人。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四款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第一、二、四款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 在我国,有关于监护权的协议一般不能转让。但若该监护权为意定监护的,则在被监护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就监护协议进行转让。且只要该协议内容不违法,能够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依法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